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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的通知
2018-01-17 14:43  第九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华北东北赛区

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临床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实践教学体系,加强临床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医学生人文关怀精神和临床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提升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全面提高医学生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教育部医学教育临床教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及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实践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将组织开展第九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形式

第九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设分区赛和总决赛。分区赛设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和西南西北5个分赛区。各分区赛及总决赛的承办院校见附件1

各分赛区参赛队伍按一定比例获得参加总决赛名额(具体名额待确定参加分区赛高校数量后,由“研究中心”另行通知)。

各分区赛、总决赛承办高校参加分区赛,但不参与成绩排名,直接获得总决赛参赛资格。


二、参赛学校及选手

1.参赛院校要求:参赛学校应为承担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

2.参赛选手要求:参赛选手为2013级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或2017年进入临床通科轮转(生产实习)的临床医学专业长学制学生。

3.参赛队伍组建:每所参赛高校仅限组建一支参赛队伍,每队三名正式队员,一名候补队员。选手原则上在组织本校临床技能竞赛的基础上选拔产生。分区赛也可根据各区情况,探索通过一定的抽签方式产生选手。总决赛选手由各校自主选派。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1.分区赛:2018416日前;

2.总决赛:2018514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

四、报名方式

请参赛高校于2018126前完成“研究中心”和分区赛承办单位的双重报名。

向“研究中心”报名:请登陆网页填写详细报名信息,报名链接:https://www.wjx.top/jq/19490604.aspx

向分区赛承办单位报名:请将参赛回执(附件2)以邮件形式Word版本和带学校公章的PDF版本)发送分区赛承办单位。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研究中心”联系人

刘婧,010-8832595713331031682

E-mailliujing56@163.com

2.各赛区联系人

见附件1

六、其他

1.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竞赛筹备工作,组建竞赛委员会和竞赛裁判队伍,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公开。

2.竞赛应着重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进行考察。

3.竞赛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精简办赛。

4.请各分区赛和总决赛承办高校在竞赛结束后,按要求将竞赛委员会名单、裁判员名单、选手基本情况、竞赛试题、评分标准、新闻通讯、竞赛录像、竞赛照片以及竞赛结果等有关材料报送“研究中心”。

附件:1.竞赛承办高校名单

     2.参加第九届临床技能竞赛分区赛高校回执

 

 

教育部医学教育临床教学研究中心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实践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一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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